四川省人事厅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退休、离岗待退的专业
技术人员确定岗位等级的解答意见》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168号)
现将《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退休、离岗待退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定岗位等级的解答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五月五日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退休、离岗待退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定岗位等级的解答意见
我省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以来,各地、各部门反映事业单位在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如何确定退休、离岗待退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的问题,经研究,现解答如下:
一、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退休、离岗待退专业技术人员的范围和对象如何确定?
(一) 2006年7 月1 日以来至本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期间退休且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人员。(二) 2003年以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规定,首次实行聘用制管理时,普遍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中,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已经离岗待退且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人员(不含离岗待退后,2006年7月1日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
二、已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待退专业技术人员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作如何组织实施?
已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待退专业技术人员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组织实施,并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和经核准的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其实施方案的规定,已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待退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分别依据本人退休时或者离岗待退时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类、同职务(岗位)等级、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务职条件,确定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三、已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待退专业技术人员确定相应专业技
术岗位等级所需任职时间如何计算?
已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待退专业技术人员确定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所需任职时间,分别计算至本人退休或者离岗待退时为止。其中,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离岗待退专业技术人员,确定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所需任职时间计算至本人离岗待退时为止。
四、需重新计发退休费或者执行相应工资待遇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待退专业技术人员重新计发退休费或者执行相应工资待遇的起算时间如何计算?
已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待退专业技术人员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后,需重新计发退休费或者执行相应工资待遇的,重新计发退休费或者执行相应工资待遇的起算时间,与本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后执行相应工资待遇的起算时间一致。
五、已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待退专业技术人员确定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是否占经核准的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
不占。
六、已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待退专业技术人员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工作时限有何规定?
已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待退专业技术人员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工作,仅限于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实施。
对上述解答意见,国家有新规定后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