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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4-03-08   字体:【

各教学单位:

为推进青年教师培养,有效提升青年教师师德师风素养及教学能力和水平,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内江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本年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开展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2024年新进教师;各教学单位认定需要参加助教工作培养提升的中青年教师。

二、组织与实施

(一)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由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共同组织,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学院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保障青年教师培养质量。

(三)各学院为每位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选派1位助教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每次原则上只能指导1名青年教师。

(四)青年教师进校后第一年每学期助教课堂学时不低于64学时,不高于128学时。助教工作考核合格前原则上不能独立承担课程主讲工作。

三、指导教师选聘及工作职责

(一)指导教师选聘条件

指导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长期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且与被指导的青年教师专业相近。指导教师在指导期内必须承担至少一门本科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提高青年教师的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水平,言传身教,培养青年教师教书育人、治学严谨的良好风尚。

2.指导青年教师熟悉并掌握各教学环节要求,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和运行的规章制度。

3.指导青年教师结合课程的内容、特点,运用多种教学方式、手段与现代教育技术,鼓励并指导青年教师大胆进行教学改革实践,提高教学质量。

4.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备课、讲课、批改作业、实习指导及论文指导设计等教学环节。

5.全程随堂指导青年教师试讲,做到课前检查备课情况,课堂做好记录,课后进行评议总结。

四、助教教师工作职责及考核

(一)助教教师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学无止境的学术精神,自觉践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和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掌握学校相关教学管理和教学运行的规章制度;参加校院组织的教学研讨、教学观摩活动。

3.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熟悉并掌握教学各环节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明确所助课程在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及难点,熟悉教学的基本要求。

4.协助指导教师准备教学(实验)材料,全程随堂听课或参与实验,承担与课程或实验相关的讨论课、习题课的组织与管理,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协助指导教师做好期中、期末考试或阶段考核的组织和试卷评阅工作,辅助指导教师进行课程相关的实践教学内容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5.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担任所助课程部分内容的试讲任务,按课程要求认真备课。课前与指导教师沟通试教内容、要点及主要教学方法,课后征求指导教师意见,及时调整教学方法,改进不足。

(二)助教教师考核

1.青年教师向学院提供助教工作总结,提交由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听课记录、辅导答疑记录、助教工作记录、学期总结等材料。

2.青年教师助教培养期即将结束时向学院提出考核申请,由二级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听取指导教师对其师德师风情况介绍、讲课及查看教案、课件等材料等),二级学院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学校考核;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讲课及查看教案、课件等材料等),考核合格的青年教师具备主讲教师资格,学校颁发主讲教师资格证书。

3.未取得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应继续承担助教工作一年,考核合格后颁发主讲教师资格证书;仍不合格的,由学校、二级学院、个人协商重新确定其工作岗位。

五、助教工作量核算标准

1.二级学院应制定助教教师及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核算标准,并纳入本单位绩效分配。一年培养期满,助教青年教师未能获得主讲教师资格,不计算指导教师指导工作量。

2.青年教师助教工作考核合格,完成的教学工作量纳入职称评定;助教教师教学工作量按照助教课程指导教师原课堂工作量计算。

3.助教教师在培养期内的岗位绩效工资由学校按照党政群部门同类人员标准核拨到二级学院。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在314日前将本学院助教工作计划实施细则、2024年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培养计划表》(附件1)和《2024年青年教师助教工作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可通过OA发送)及纸质签章版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雷震老师处

2.对不执行助教制度,提供虚假助教、指导教师考核记录的,一经查实,助教教师需重新进行助教,取消指导教师资格并对所在学院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联系人:雷震(电话:2121767;办公地址:行知楼B216)。


附件:

1.2024年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培养计划表》;

2.2024年青年教师助教工作信息汇总表》;

3.《青年教师助教工作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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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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