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教育高层次人才协同发展合作共建实施方案,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选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访问学者的通知》要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
二、访学时间及方式
(一)访学时间为2024年秋季学期(一学期)。
(二)访问学者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由接收学校统筹安排。
三、保障措施
(一)访问学者研修期间的工资(含绩效)由学校统一核拨,往返交通费由学校统一报销。
(二)访问学者访学期间的日常管理及达标考核以接收学校为主。
(三)访问学者研修结束后,由接收学校和指导教师作出考核鉴定。经考核合格者由重庆市教委、四川省教育厅颁发《访问学者结业证书》。
四、其他事宜
(一)请二级学院结合专业建设和实际工作的需要,统筹有序安排教师进修培训。
(二)选派教师进修人员填写《内江师范学院教职工岗位进修培训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部门)审批后,于2024年6月11日前将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行知楼B216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雷震;0832-2121767。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教职工岗位进修培训申请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