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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执行2019年缴费基数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9-04-01   字体:【


校内各单位:

按照四川省社保局、内江市社保局和内江市机保局的工作安排,学校于近日完成了在职教职工和劳动合同工社会保险所有险种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新缴费基数从2018年1月起执行。从2018年4月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将按新缴费基数在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并对1—3月个人缴费部分进行结算补扣或补发。


特此通知

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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