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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rsc   点击数:   日期:2019-06-26   字体:【

校内各单位:

根据《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内市公积金管发﹝20191号)精神,学校于近日完成了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新的缴存基数自201971日起执行。

2019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8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与已申报的2019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致);依据相关部门公布的标准,2019年度最高缴存基数为每月16248元,最低缴存基数为每月1650元。我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即最高每月1949元,最低每月198元。我校教职工2019年的个人缴存基数如果超过了16248元,只能按16248元进行缴存,即每月最多按1949元缴纳住房公积金,超过最高缴存基数部分,不再计提住房公积金。

学校将在20197月工资发放中按新缴存基数代扣代缴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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