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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个人缴费执行2017年缴费基数的通知
来源:   作者:网站管理员   点击数:   日期:2017-07-05   字体:【

 

全校教职工:

学校于20175月完成向省市社保局申报社保缴费基数的工作,由于数据清理原因,1-6月的社保个人缴费部分仍按2016年申报的缴费基数从个人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20177月开始,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学校将按2017年申报的缴费基数进行代扣代缴,因社保缴费基数变化带来的1-6月个人缴费差异后期再做清算。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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