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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 办事指南 >> 正文
博士学位进修办理指南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点击数:
日期: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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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教职工博士学位进修
办理指南
1.报考前一年12月份之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内江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统计表》;
2.报考前,需填写《内江师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申请表》2份,由所在学院/部门、人事处审议通过后签章;
3.录取通知书下达后,需填写《内江师范学院教职工博士学位进修申请表》1份,由所在学院/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境外院校)、人事处审议通过后签章,联系/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签字;交至教师发展中心递交校长办公会讨论;
4. 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需与学校签订学位进修协议5份(境内院校4份),由本人、担保人(国/境外院校)签字并加盖手印,交至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办理;签署完成后,本人、担保人(国/境外院校)各保留一份;
5. 涉及脱产开展学位进修,需填写《内江师范学院教职工脱产进修培训申请表》2份,由所在学院/部门、人事处审议通过后签章;
6.赴国(境)开展学位进修,需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再行赴国(境)外进修;
7.学位进修期间或结束后,涉及返校工作,需填写《内江师范学院教职工返岗工作申请表》2份,依次由所在学院/部门、人事处审议通过后签章;交至教师发展中心递交学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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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江师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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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江师范学院教职工博士学位进修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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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江师范学院教职工脱产进修培训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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