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培训费用借支办理指南
1. 国(境)外院校进修教师,需填写完成《内江师范学院教职工出国(境)攻读博士学位借款资料审核单》并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签章。国(境)内进修教师不需要该审核,直接进行第二步;
2. 参训教师向师资科提出借支申请,需提供姓名、工号、借支金额、借款凭证;审批成功后,完成财务系统授权;
3. 借款教师登录财务系统完成借款提交,生成借款单;
4. 经办人由本人或委托人签字;
5. 师资科(行知楼B221室)审核并签字;
6. 经费负责人由人事处负责人(行知楼B219室)审批并签字;
7. 计财处负责人(行知楼A座2楼)审批并签字;
8. 递交计财处会计科(行知楼A座2楼)审核并办理转账。
特别提示:财务系统同时提供了线上审批业务,也可以选择使用。财务办理流程及系统操作相关事宜解释,以计财处回复为准!!!
内江师范学院教职工出国(境)攻读博士学位借款审核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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