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培训费用借支办理指南
1.国(境)外院校进修教师,需填写完成《内江师范学院教职工出国(境)攻读博士学位借款资料审核单》并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签章。境内进修教师不需要该审核,直接进行第二步;
2.参训教师向教师发展中心提出借支申请,需提供姓名、工号、借支金额、借款凭证;审批成功后,完成财务系统授权;
3.登录财务系统完成借款提交,生成借款单;
4.经办人由本人或委托人签字;
5.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行知楼B216室)审核并签字;
6.经费负责人由人事处负责人(行知楼B219室)审批并签字;
7.计财处负责人(行知楼A座2楼)审批并签字;
8.递交计财处会计科(行知楼A座2楼)审核并办理转账。
特别提示:财务系统同时提供了线上审批业务,也可以选择使用。财务办理流程及系统操作相关事宜解释,以计财处回复为准!!!
内江师范学院教职工出国(境)攻读博士学位借款审核单.doc
内江师范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 版权所有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邮编:6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