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送培博士毕业返岗引进管理,确保手续办理顺畅,请各位送培博士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按以下流程及时到人事处办理返岗引进手续:
1.信息更新。
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登录人事管理系统,完善并更新个人学历、职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2.提交申请材料。
填写并提交《返岗工作申请表》至人事处师资科。
(1)国(境)内毕业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境)外毕业人员:请先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学历学位材料(含成绩单及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审核公章后,再提交至师资科。
3.资格审核。
师资科对博士学位、送培协议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确认返岗人员资格。
4.合同签订。
返岗人员持审核通过的材料至人事科,按送培协议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合同续签手续。
5.待遇核定。
师资科、劳资科根据进修时间、工作年限和政策标准,核定安家费及相关待遇以及核定在校期间借款及学校资助款。
6. 还清借款及资助。
返岗人员结清攻读博士期间借款及学校资助款项。
7.会议审定与补充协议。
经学校会议审议通过后,签订《聘用合同书》补充协议,明确岗位、薪酬及相关政策待遇。
8.薪酬执行与返岗。
劳资科根据批准结果核定并执行新工资标准,博士正式以新聘岗位身份返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