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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培博士毕业返岗引进流程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作者:师资科   点击数:   日期:2022-10-24   字体:【大 中 小】

为规范送培博士毕业返岗引进管理,确保手续办理顺畅,请各位送培博士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按以下流程及时到人事处办理返岗引进手续:

1.提交申请材料。

(1)填写并提交《返岗工作申请表》至人事处师资科(行知楼B221)。

(2)提交审核材料

①国(境)内毕业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②国(境)外毕业人员:请先至国际交流与合作(行知楼A305)处审核学历学位材料(含成绩单及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审核公章后,再提交至师资科。

2.资格审核。

师资科对博士学位、送培协议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确认返岗人员资格。

3.信息更新。

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登录人事管理系统,完善并更新个人学历、职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4.待遇核定。

师资科、劳资科根据进修时间、工作年限和政策标准,核定安家费及相关待遇以及核定在校期间借款及学校资助款。

5.会议审定。

等待学校会议审议

6. 还清借款及资助。

返岗人员结清攻读博士期间借款及学校资助款项。

7.签订相关协议

(1)在人事科(行知楼B215)续签《聘用合同书》;

(2)在师资科(行知楼B221)签订补充协议,签订科研启动经费任务书。

明确岗位、薪酬及相关政策待遇。

8.薪酬执行与返岗。

劳资科根据补充协议核定并执行新工资标准及博士待遇,博士正式以新聘岗位身份返岗工作。

温馨提示: 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同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后,应当自取得相关证书(认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人事处提交返校考核申请,并在经学校审议通过后3个月内办结返校入职、岗位聘任、资助经费清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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